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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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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真的是來毀滅台灣的,放寬後黑心商人怎麼亂搞應該可以想像。
台灣的農作物變成地雷,不知道什麼時候出包。
國外日本的建築廢棄物是填海蓋機場或海埔新生地,台灣的土方是填入農田。
還有,搞國土計畫就是要農地農用,結果現在變土方掩埋場。
說這些土方能改善農地土質是不是自欺欺人?
農地大危機,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方可回填農地,重金屬與病原風險恐進餐桌
營建剩餘土石方 8 年暴增 75%,土方大量流往中南部農地魚塭違法填埋。農委會 2021 年修法,禁止土方入農地,但 2026 年 1 月內政部突然宣布,土方可以「農地改良」名義回填,並獲農業部「局部同意」。外界警告,這將讓棄土黑金產業鏈更難遏止,非法轉合法。土壤學者表示,回填土可能帶來重金屬、病原與地力崩壞,代價將由整個社會承擔。
首頁 愛地方
農地大危機,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方可回填農地,重金屬與病原風險恐進餐桌
上下游記者 林吉洋·愛地方·2026 年 01 月 19 日
營建剩餘土石方 8 年暴增 75%,土方大量流往中南部農地魚塭違法填埋。農委會 2021 年修法,禁止土方入農地,但 2026 年 1 月內政部突然宣布,土方可以「農地改良」名義回填,並獲農業部「局部同意」。外界警告,這將讓棄土黑金產業鏈更難遏止,非法轉合法。土壤學者表示,回填土可能帶來重金屬、病原與地力崩壞,代價將由整個社會承擔。
美濃大峽谷農地先遭盜採砂石如峽谷,再回填營建廢土堆積成山,揭露營建廢土違法傾倒真相,引發輿論壓力,促使國土署緊急採取全流向監控作為。(照片提供/蕭和雲)
營建景氣,剩餘土石方暴增,合法去化成本飆高,中南部遍地淪為棄土場
「營建剩餘土石方」指的是營建工程因拆屋或建造所產生的副產品(註1),近年營造業景氣佳,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量由 2016 年約 2481 多萬方,至2024年已有 4354 多萬方,足足增加 75%。
在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量中,北部佔比6成,由於多數分類困難、去化管道有限,加上土資場收費成本飆高,因此大量流往中南部農田魚塭違法填埋,連光電開發案場也淪為回填去處。不只造成農地環境惡化,更產生對合法業者不公平競爭,然而因暴利誘人,形成官方難以防堵的暗黑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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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大危機,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方可回填農地,重金屬與病原風險恐進餐桌
上下游記者 林吉洋·愛地方·2026 年 01 月 19 日
營建剩餘土石方 8 年暴增 75%,土方大量流往中南部農地魚塭違法填埋。農委會 2021 年修法,禁止土方入農地,但 2026 年 1 月內政部突然宣布,土方可以「農地改良」名義回填,並獲農業部「局部同意」。外界警告,這將讓棄土黑金產業鏈更難遏止,非法轉合法。土壤學者表示,回填土可能帶來重金屬、病原與地力崩壞,代價將由整個社會承擔。
美濃大峽谷農地先遭盜採砂石如峽谷,再回填營建廢土堆積成山,揭露營建廢土違法傾倒真相,引發輿論壓力,促使國土署緊急採取全流向監控作為。(照片提供/蕭和雲)
營建景氣,剩餘土石方暴增,合法去化成本飆高,中南部遍地淪為棄土場
「營建剩餘土石方」指的是營建工程因拆屋或建造所產生的副產品(註1),近年營造業景氣佳,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量由 2016 年約 2481 多萬方,至2024年已有 4354 多萬方,足足增加 75%。
在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量中,北部佔比6成,由於多數分類困難、去化管道有限,加上土資場收費成本飆高,因此大量流往中南部農田魚塭違法填埋,連光電開發案場也淪為回填去處。不只造成農地環境惡化,更產生對合法業者不公平競爭,然而因暴利誘人,形成官方難以防堵的暗黑產業鏈。
近年營建廢土違規回填情形嚴重,地方官員直言「土方利益盤根錯節,尤其多具民代背景」,導致地方政府執法寬鬆。(攝影/林吉洋)
2021年修法,農發條例禁止營建土方入農地
農地回填管理為地方自治項目,但因地方政府人力預算有限,廢棄物流向控管不足,過往農委會曾多次以解釋函通令縣市政府,解釋回填農地標準(註2),但成效不彰。2021 年,時任立委陳椒華與看守台灣協會及台南社大等環團推動,促成《農發條例施行細則》在 2021 年修法,正式將函釋內容寫入法條,以利各方明確農地填土規範。
農業部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頒布《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 2-1 條明訂:「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換言之,營建剩餘土石方不論分類,「一律禁止進入農地」。
儘管法源禁止營建剩餘土方進入農田,但因為土方處理費用高漲,去化渠道管理鬆散,各地仍有違法回填亂象,去(2025)年美濃大峽谷事件引發全國震撼,在強大輿論壓力下,主管營建土方去化的內政部國土署,自今年 1 月1 日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以電子聯單取代紙本,全面強制載運車輛加裝 GPS 定位追蹤,避免造假逃避監管。
該項政策引發建商與土方業者強烈反彈,要求提出緩衝期並提出配套措施,國土署因此在 1 月 14 日宣布,增加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等填海造陸做為去化點,並簡化土石方運送流程,同時宣布,各縣市農地、低窪地得以「農地改良」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
內政部此番宣告,形同直接推翻 2021 年《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 2-1條「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的規定,且獲得農業部「有條件同意」。農業部永續資源利用司副司長黃新達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中經過篩分的壤土,不能含混凝土、磚、瓦、且具有合法土資場來源、經合法申請作「土壤改良使用」,才能進入農地裡面。
黃新達強調,農業部仍舊堅持農發條例施行細則 2-1 的精神,實際執行面將由農村發展與水土保持署,輔導各縣市政府制定相關申請辦法。
事實上,國土署已非第一次要求農業部放寬營建土石方進入農地標準。2021 年農委會明文禁止「所有」營建剩餘土方進入農地後,當時內政部發函(註3)給農委會,主張經土資場篩分後的土方類別(B3 粉土、B4 黏土、B6 淤泥)「應屬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或為農地改良所需」,亦即應可以進入農地。(註4)
營建署認為,現行土方回填農地已形成供需關係,如果農委會認定全部皆不適農作,將影響現有土方去化機制。
然而,2021 年農委會對營建署的主張悍然拒絕,考量有太多魚目混珠夾帶廢棄物,甚至是有毒爐渣利用合法回填掩護,回函(註 5)直言,修法是為「防堵不肖業者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或收容處理場為去化各類土方目的,以農地改良之名填埋農地。」函文內亦說明,農地與食安議題具高度關聯性,農地填土應採高標準管理,以符合大眾對食安及良好生產環境之期待。
當時農委會站在農地保護立場,堅持修法條文仍予維持原文,以法規明文規定,才能避免地方政府與外界誤解法規,產生管理風險。 對照如今做為,宛如自失立場。然而實際上以農地作為去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最終場所,恐怕連農業部內農地主管單位也無法樂觀。
面對爭議,負責農地管理的農村發展與水土保持署農村規劃組組長蔡秀婉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主要還是在國土署控管的去化點,所謂的「農地改良」可回填的作法,一定是改善農耕環境作為,並限於低漥地及合法申請,且回填高度也不得高於鄰近農地,也不能影響灌排水。
蔡秀婉表示,多數縣市政府都有自己的自治條例與相關審查辦法,不過記者反問,過往數十年亂象已證明地方政府在執法及農地管理上顯然有限,例如嘉義縣的農地回填辦法管制規則,早在2018 年就被縣議會自行廢止,至今仍未恢復,如有違法填埋情事,僅能由環保局事後稽查,幾乎不具管理可能。
對於地方審核與稽查的力度,蔡秀婉強調,農業部會進行輔導,縣市政府須先建立審查制度,依循才會放行。然而記者再次追問之下,她也委婉表示:「農地能夠去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的量能,實際上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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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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