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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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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FreeStorm
小推~~
李貞秀說她去年去大陸辦的是..."民國88年就註銷湖南的戶籍"的「證明文件」...


正常
兩岸公文並不能互相傳遞, 而是依賴[兩會模式]

兩岸各自[民間單位] 海基會 海協會
以民間交流的方式傳遞 [公證書]

2004年修法之後,台灣人民不可有大陸戶籍
要求陸配繳交就是一份公證書... 證明已經沒有大陸戶籍
辦理公證並不代表後來才註銷陸籍
舊 2026-02-13, 09:07 PM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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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