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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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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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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似乎大家都在玩文字遊戲
陸配出示的文件是補件,證明她已經註銷大陸戶籍
該文件只說她1993年嫁到台灣已將戶籍註銷
而她本人說是1999年長期定居及取得身分證時註銷的,並沒有說過是1993年註銷

常理來說,陸配嫁到台灣之初只能依親居留,經過審核及符合條件才獲發身份證
還沒確認前,法例沒規定,沒人會一嫁來台灣拿到居留證就馬上提早註銷大陸戶籍
....


記得當時根據大陸《戶口登記條例》及相關出入境管理規定,公民經批准前往港澳台地區定居後,應當向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註銷手續,並上繳大陸居民身分證。

大陸1985 年後不用路條,但隨之而來的是針對農民進城的「暫住證」制度。真正標誌著「隨意查驗路條/證件並扣押移動人口」終結的是 2003 年。

也就是說在1985-2003之間,各省規定不同,也逐年變動,為了避免移動過程出問題,包含出國,最好是能先報備,但一旦報備是到港澳台地區定居,的確是會提早註銷大陸戶籍,斷了後退之路
而當年台灣取東南亞新娘也比大陸手續方面簡單的多,加上台灣當時領先大陸超多...賭一把早點取得台灣身分證其實是一個很多陸配會做的選擇

總之那個是歷史留下混亂年代的問題,這問題我覺得內政部應該主動清查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審查資料,不要打迷糊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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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6-02-15, 10:44 AM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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