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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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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6
大家都知道不違法,為什麽要供出來頂罪?
?要頂什麼罪?

什麼抓罪犯,什麼頂罪,我都不知道這個是在講什麼?
輸球認真到這種程度,要不要好好培養一下修養。

引用:
作者不當的字眼
既然是「朋友的好朋友」介紹認識,那就請你把那位朋友供出來頂罪吧!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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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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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舊 2026-03-06, 05:51 PM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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