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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聖怨嘆
柯撕破協議,推動者老馬失智,該不會是被柯氣的吧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有16種情事之一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其中,第10項「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也就是只要一審或二審遭判10年以上,就算可上訴、還未定讞,被告也不能參選正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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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聖怨嘆
二審拖久一點,拖過2028報名就好,少了個強敵,阿昌可替否???... 
我看柯就好好當他的創辦人,去忙他的官司,讓執行長國昌兄代打,
好好藍白合,若2028成功或許還有機會輕判...
她媽還說算命講他兒子有總統命,說不定就是這樣才膨脹,看不起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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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cat
褫奪公權6年
這個就無法當公務員了
不管二審幾年,因為是貪污
只要裭奪公權還在就無法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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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要參選總統這才是正解,一審有期10年以上就行不用到二審。跟有沒有褫奪公權也無關
另外補充一下。根據2023年5月三讀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俗稱「排黑條款」
若涉及「黑、金、槍、毒」的重大犯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包含終審判決確定)終身不得登記參選公職人員
不過萊爾和綠蛆傻屌黨工側翼廢物也別爽太早,少了假老二,2028還是可能藍白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