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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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ap0091
陳沂FB:
柯文哲被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理由不是之前說的excel pay 1500,也不是什麼在辦公室踩飛輪收300萬。
而是認定有人用人頭戶捐20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那是京華城容積率前金後謝的後謝金。
天啊,什麼荒謬的理由?
這樣以後哪個政黨敢隨便收政治獻金?
只要有人打錢進去,就可以說你貪污欸。
身為柯黑,希望你們能拿出真憑實據給柯文哲教訓!
不要搞到柯黑都還得出來幫柯文哲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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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p0091兄 你好
如果我沒有記錯ID。你在去年的論點是
"對柯案不要說死"
"中立"
"等判決出來再說"
(類似這樣子)
現在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了,我希望你不要只會轉貼別人的FB...那是別人的看法而己
說說你"自己"對於判決結果的看法,才是真的...
不然你的人設就....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