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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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上訴的話就是未確定囉。
你引的法條意思是指,如果高院判決駁回,就是維持一審判決,那自然就不可登記參選。
如果撤銷原判決,高院判決刑度超過10年,一樣是不可登記參選。
但是如果高院改判無罪,或是刑度不到10年,那就可以登記參選。
所以當然是要看到時候,高院是否已經判決,判決為何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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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高院二審的判決是確定審,當然還要看高院判決如果沒定讞還有可能再上訴
所以一審判完不管有沒有上訴都是未確定,那條寫未確定不就是在寫一審判決?那條也沒寫高院判決如何後……
你一直強調高院判決就不是未確定。為什麼還要等高院判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