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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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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惡蟲
上面就已經回你了,所謂的確定判決是可能出現在任一審級,而非特定的審級。
所以你說的26條10款,無論將來是否已經有高院的判決,都有可能適用。

也就是說,即使到時候高院尚未判決,因為一審判決刑度有超過10年,所以無法參選。
高院即使判決,只要判決刑度一樣有10年以上,仍然適同款規定無法參選。

你到底了解了沒有?
我只針對26條10款條文,一審判決出來就是未確定

誰跟你拉到更高審級都是適用。只有你和劉女士,以此案來說判決確定第2款就行

不然你來說說第10款適用什麼案例好了
舊 2026-03-28, 08:48 PM #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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