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在前幾天,民眾黨開了一個課,請了講師,教民眾黨要參選的人"有關政治獻金的規定"
柯文哲也參加了。他的反應是"原來這樣子也不行,那樣子做也不行"、"未來要有SOP"
就柯文哲而言,他已經從政十年了,還是門外漢,不懂?...
就民眾黨而言,難道民眾黨連懂政治獻金的規定的人才都沒有?
這都是柯文哲身為一個嫌犯的推脫之詞...這我是不信的。
光論黃33就好,黃33從政更久,選過很多次,還是律師,
而且黃33還是柯文哲的總統競選總幹事。
所以我的結論: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並不是"急就章"就可以解釋他的作法,也不是"有瑕疵"而已。
所以,"政治獻金案"一出來的時候,也有不少人"脫北"
2.
貴文的後段,我就不評論了
3.
你引用的影片
丁特=民眾黨其及支持者的說法,我不單獨針對丁特評論,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