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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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1500就真的沒證據 210也不是真的收賄「我的個人看法」
羈押一年也是很扯,現在人生活便利,羈押這麼久跟古代屈打成招也差不多了
至於是否踩到紅線違法...高案...為何可以改判呢?
109公布 但115要實施啊 是以起訴 還是開庭這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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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法院的新聞稿有說工作簿的記錄是可信的,但是因為受限於不能以自白做為有罪的唯一證據,所以就1500的部分不能認定。
至於你的個人看法,只能表示尊重,但是法官的認定結果並非如此。
羈押的話是依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你能接受一天到晚一堆罪犯都跑給警檢調審等追,就是不到案,還拿他無可奈何,你就去主張廢了羈押規定。
否則的話,羈押規定怎麼變化,依舊還會繼續存在。
以收案時間來算,基本就等於是起訴的時間點囉。
不過講這個沒有意義,因為京華城是屬於複雜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3項規定,法官可以依聲請裁定不行國民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