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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想了想, 跟律師說一個最真誠的話, 我浪費了大概十年多一點領悟的.
離你討厭的遠遠的.
我討厭一些親戚, 就保持距離(畢竟他們有腳會來找, 也有嘴巴會來吵).
台灣一些事情看不慣, 就離開.
以前待過的公司搞派系, 而我又不能專心做自己事情, 那只能離職.
親戚是活人且無法永久處理是最麻煩, 但你可以製造出打擾的難度.
我這裡去機場開車都要很久, 隨著他們年紀增加, 而且又天寒地凍一年至少8個月.
不想死在半路就少來.
但剩下的, 簡單.
這句話也是送你的, 我能做到的, 感覺你也有條件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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