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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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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引用:
作者sclee
不急不急,每天都有新進展
昨天馬大姐有發聲明
關於她的簡訊,她已經委託律師
將來上了法院,她會出來作證
意思就是簡訊是她發的

問題金說沒收到
各說各話沒意義
馬大姐的意思是那就上法院見真章



第一.到底有發沒發,有收到沒收到都還不知道,確實到法院才知道
第二.重點是到底是誰發給李的並叫他斟酌使用?李是聽命于誰?到現在完全沒說明
如果是蕭一方的人發的,那你這個調查小組有何公信力?
 
舊 2026-05-28, 10:49 AM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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