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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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正常來說,基金會內部有人違反財政紀律,又被董事長發現
為何無法處理?
本來董事會按照程序,通過成立三人小組調查
得到結論沒有證據他們二人違反財政紀律
事情應該就落幕
問題是老馬不相信報告,認為三小人組偏袒蕭王二人
這就奇怪,我之前有提問,六名董事跟馬英九多年交情又是舊屬
為何要偏袒蕭王二人? 蕭王二人有何能耐?
馬家人也沒有對蕭王二人提出異議
反而認為金小刀在唬弄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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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基金會治理的問題,分享我早上在FB看到一篇我覺得有道理的分析文:
董事會若要拔掉馬英九,真正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從董事會角度看,拔掉馬英九董事長是高風險選項。它不能讓訴訟自然消失,
也不能讓財務疑點自動結束,反而會使支持解任的董事成為新的責任中心。
而馬英九一方的最佳策略,則是不要硬拗程序,而是要求董事會清楚表態:
你們到底是要補正程序、配合司法,還是要用程序問題把案件冷凍起來?
你們到底是否承認台商款項是馬英九個人款項?如果承認,證據在哪裡?
如果不敢承認,為何調查報告可以把未入帳款項的責任推向馬英九?
馬方若想維持主導權,就必須證明自己不是繞過董事會,
而是在要求董事會不要用程序問題阻擋司法釐清,
更不能讓一份調查報告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把未入帳款項的責任轉嫁給馬英九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