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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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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突然又想到了。

婚禮是形式。那喪禮也是吧。

我不建議各位在喪禮之中"打破形式"來執行你們的主張。

《莊子.至樂》:「莊子妻死,惠子弔之。莊子則方箕踞, 鼓盆而歌 。惠子曰:『與人居,長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 鼓盆而歌 ,不亦甚乎。』

不同地區的文化使用婚喪儀式不一樣,
不同身價家庭使用的儀式也不會一樣,
說穿了,所謂儀式都只是先有某群人先提出,影響了另一群“手足無措”的人,
然後就......「成事」了。

為何不能打破?
舉個例子如果你家附近有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印度教的人,
你會去統一他們的喪禮形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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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6-07-25, 01:11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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