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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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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u8526425
因為有人惡用檢舉就廢除
等同因噎廢食
還是要回歸制度規劃與執行面的檢討比較好

還是可以檢舉啊, 原文也並沒說要廢除檢舉, 是說要廢除檢舉人制
回歸到警察來開單我也覺的沒問題, 像這個放天燈案例, 檢舉後
至少警察能到現場開單, 讓當事人有解釋的空間, 而不是這樣被公審
舊 2026-07-31, 04:1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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