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4
台糖沒有義務通報致癌油?高檢署主任:通報是法律明定的義務

『依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明文規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
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主動通報本府衛
生局。」』

台灣糖業公司(台糖)總公司位於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某樓很喜歡出來秀其智能的下限
舊 2026-08-03, 06:08 PM #4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pc040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