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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即使被害者沒有出去反擊,然後呢?然後呢?

前面不就有人提到砍人砍到毀容只算傷害罪才八個月?

大家自求多福路上最好不要遇到?

那條**說*官也是一般人?怎沒有*官PK這種的事件?

光是私人停車位討論,不也有版友指出*官還能動用**把對方車拖走?

一般人有這權力?這真的是一般人?
舊 2026-08-12, 07:2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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