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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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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6
引用:
作者莫爺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1/3217329.htm

https://i.imgur.com/DuIz4ju.jpeg


恐龍法官準備出動了....



帥喔 我來看看 下場會如何~~~~~~~~~~~~~~

我還是支持無罪~~~~~~~~~~~~~~~

對方拿刀 。 我當然要打到他不能動為止 。 別人拿刀很明顯就是要你死了 ,那我只好讓他七天後回家啦。 總比自已七天後回家好

當初 大陸那個案子是~~~~ 我怕他 回車上 叫人 OR 拿傢伙回來 幹我。所以我打到對方不能動為止。 法官 認可~~~~

你看美國 的警查 要嘛不開槍 要嘛 就清空彈夾。"面對有威脅的目標"


~~~~~無罪最好~~~~~~~~~
死一個 阿伯 判無罪 ~~~~~~ 多好 。
讓那些路怒的知道 。他下次動人前先想清楚。想清楚就不會一天到晚下車找人幹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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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靈退散===>吃素的 爬山的 信教的
舊 2026-08-12, 07:4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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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