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刑法第279條是寫激於義憤犯傷害致死罪的刑度上限是5年(沒有下限 ),要鵝是法官的話應該會判個六個月然後宣告緩刑,或是得易科罰金吧....
舊 2026-08-13, 10:24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