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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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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4
有律師說那個老頭向後走代表不殺人了
年輕人不該追上去. "聽說"有補2腳, 但我沒看到影片.

嗯這是好問題, 所以某A想殺人, 只要退後幾步就無主觀上之再犯意? 被殺的人不能以正常防衛與其制伏?

那捷運用人持刀, 砍殺了人, 是啦, 往出口走可能是離開, 算不算不想殺人了? 能不能制伏?

再套用下去警察對槍擊要犯是不是嫌犯之前開幾槍擊中了警察, 但後來持械向後走幾步, 看似要逃走, 就不可對其嫌犯開槍?

我腦補觀念啦. 別人拿到要砍我且砍到了我, 在我可視及能力範圍及內, 都應該去把該人制伏至無行動能力為止.
舊 2026-08-13, 11:42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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