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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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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7
駕駛下車阻擋-瑞士刀攻擊-踹對方-遭起訴傷害罪-男控不合理

今天的新聞,法官認證,拿兇器朝你走過來,不代表他想傷害你,你攻擊他就變傷害罪
所以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兇器出來,只要沒砍下去,都沒事
……

當事駕駛 余先生:「對方是拿著刀朝我逼近,因為我踢他這個動作,所以他(檢察官)判我過失傷人,(檢察官說)對方只是拿刀朝著你走過來,他並沒有對你做揮舞的動作,我大可以直接跑掉。」

……
當事駕駛 余先生:「他是拿刀對著我們的總統做揮舞的動作,總統沒有受傷,難到他就不算殺人未遂了嗎。會開始找律師,家寧的律師你有看到的話可以來找我。」
     
      
舊 2026-08-13, 10:1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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