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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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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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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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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12200
駕駛下車阻擋-瑞士刀攻擊-踹對方-遭起訴傷害罪-男控不合理 (https://tw.news.yahoo.com/%E9%A7%95...-102531220.html)

今天的新聞,法官認證,拿兇器朝你走過來,不代表他想傷害你,你攻擊他就變傷害罪
所以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兇器出來,只要沒砍下去,都沒事
……

當事駕駛 余先生:「對方是拿著刀朝我逼近,因為我踢他這個動作,所以他(檢察官)判我過失傷人,(檢察官說)對方只是拿刀朝著你走過來,他並沒有對你做揮舞的動作,我大可以直接跑掉。」

……
當事駕駛 余先生:「他是拿刀對著我們的總統做揮舞的動作,總統沒有受傷,難到他就不算殺人未遂了嗎。會開始...

是檢察官起訴,不過我也不覺得法官會判無罪啦!
台灣司法!就是個呵呵....

下面連結比較清楚,拿瑞士刀靠近被踹,還用右手刀戳頭部。
https://www.facebook.com/reel/3154837078037363

基本這檢察官也是個恐龍,用兇器靠近不先反擊,難不成要等他開戳才動手?

老話一句對岸龍哥事件,在檢察官那就直接認定無罪,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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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6-08-14, 11:01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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