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te Member
|
看到了嗎?這就是惡蟲的慣用伎倆
大家都在討論都在問為什麼有人殺妻子殺小姨能免判死刑
還有國民法官為什麼此時像是臨演的這些問題
我們的高大尚法律人惡蟲大大
馬上把焦點轉移到美國 1985 年的案子最近才執行死刑
所以台灣沒有實質廢死
真是天才,美國這件案子跟主題討論的這件八竿子打不著
最後結論更是胡說八道,究竟有什麼因果關係?
美國這件案子是證據不足,疑點很多
靠著現代鑑事技術跟證據慢慢充足,最後才執行死刑
在惡蟲嘴裡,居然能變成拿來袒護法官不判死,並非瀆職的說辭
在美國這件案子並不是那麼罪證確鑿,所以被判死也給他上訴跟找新證據的機會
最後死刑被執行,也是因為罪證充足,沒有翻案逃死刑的機會
這些事情惡蟲都不會告訴你有這段
只會精心包裝,換個說法告訴你即使是美國法律也有這些問題
但實際上台灣跟美國就是兩件完全不同的案子,他也要給你拿來這邊做累比
這實際上就是偷換概念刻意混淆
台灣這件案子可沒有判死刑
不是死刑犯就沒有執不執行的問題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我們的法律人惡蟲精明得很
故意不討論這問題的核心
焦點轉移到法官沒有瀆職
法官沒有判錯,既使美國也很多問題啦
現在這種應該判死卻最後逃過死刑的案子在台灣難道還少嗎?
我從來沒看你惡蟲出來批評
惡蟲他從不檢討制度,也不批評這些案子
相反的他做的就是替這些現行制度背書
法官永遠不會判錯
就像當年蘇建和案,那個把自己從小到大的獎狀拿出來
說自己不可能判錯的法官一樣
這件案子殺老婆殺小姨,罪證確鑿
嫌犯自己都承認了,完全沒證據顯示有未知第三人犯案
還要替這種案子背書還要替這種人開脫什麼?!
惡蟲不傻
他都精準地避開問題核心絕口不談
我看這種人就是壞!就是沒天良
我就看你還要演到什麼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