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olo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82
引用:
作者惡蟲
說美國那件判死刑是證據不足,疑點很多的人是誰?
下面這段話可不是我打的。




我引用美國的案例只是在證明美國也沒有死刑確定就馬上執行的規定,回的是另一位的問題。
到現在還找不到我在回誰的文,那是自己的問題。

憑什麼法官一定要判死刑?
先找出到底有哪條規定法官必須一定判死刑不可的法規出來再說。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9-06, 01:21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