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閱讀能力實在不行呀,居然還需要我自己引自己的話來指給他看,他才能看得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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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笑死,有人在批評說死刑不執行是瀆職,所以才回應說即便是在國外,很多國家也不會馬上執行死刑。
連我到底在回什麼都搞不清楚,難怪上一篇會說我是偷換概念,不正面回答問題,因為自己連問題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證據不足能判有罪??
證據不足可以判死刑!?
要不要先搞清楚,證據要達到什麼程度才能判有罪??
怎麼會有這種證據不足還可以判死刑,再慢慢找證據的論點???
把美國當成落後專制國家嗎??
真的是不發言,人家還不知道你這麼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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