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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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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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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77
引用:
作者惡蟲
我什麼時候有說證據不足了?
不論是本案還是美國的判決,我都沒有說過有證據不足的問題。

自己先指控美國的案子證據不足,被質疑後現在裝傻,不敢回了?
還是先找出來自己說的,美國的判決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死刑的證據吧。

你又在顛倒黑白刻意混淆了
美國死刑都執行了,你還在講證據不足
還是你再換個方式說美國人殺死證據不足的無辜犯人?

你故意拿兩件沒有關聯性的案子做類比,你一開始目的就是想刻意混淆
給別人碰軟釘子,別人沒時間跟你瞎扯,自然不繼續深究
我沒有這些問題,我最喜歡碰這些軟釘子
而且我有大把的美國時間跟你耗

我照你說話的邏輯,我也可以找 800 件案子來駁斥你,用你的魔法打你的魔法
但我不想讓自己墮落成你這樣,我也不想跟你玩辯論遊戲
事實上你的辯論能力連小學生的水平都不如

我想跟你談事實,你不想
我想跟你談法律,你也不想
現在反而糾結美國人的案子了

你平常不是喜歡一副精英法律人的口吻在板上到處教訓別人嗎?
怎麼這回開始閃躲起來呢?

你到底要不要回答問題:
1. 案子哪裡證據沒找齊?
2. 然後法官憑什麼不判死?
3. 為什麼國民法官淪為擺設

請精英法律人惡蟲大大,拿判決書出來教訓一下我這個法盲
拜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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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9-06, 03:42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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