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77
引用:
作者惡蟲
你只是一直重複問著我早已回答的問題。

我從來沒有主張過判決證據不足,所以一直質疑哪裡沒有證據,是你自己完全搞不清楚別人在說什麼。
我也說過,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官必須判死刑,所以一直在贊疑沒有判死刑,完全是你自己個人觀點作崇。

要指控法官亂判之前,先要指出法官判決哪一點與證據不符,哪一部分引用法律錯誤,如果指不出來,如何能夠證明法官是亂判的?總不能說法官判決不如你的意就是亂判吧??

所以要找判決書請自己去找,我再強調一次,我沒有質疑法官的判決,我為何需要去找出判決書來說明?指控者自己不找證據,要別人找證據證明清白,證據法則不是這樣的。

你沒有回答問題,從來沒有過
你這個人言而無信!
要別人回答問題,結果自己裝死不回答

你是法律人你就說明為什麼不用判死啊
你不會天真以為我不知道判決書在哪吧?
給過你這麼多機會讓你拿出來解釋
我現在是在問你為什麼,在這個站上整天在那邊裝法律人教訓別人的又不是我
今天質疑你的判斷,質疑你的腹黑,就是給你機會好好說明
教訓我這個法盲的一個機會
不能質疑嗎?

那好,我贊同你的判斷
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法官判對嗎?
你順便教育一下我,殺老婆跟小姨應該要判什麼?
還有究竟為什麼不能判死?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舊 2026-09-06, 07:14 PM #1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野口隆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