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產後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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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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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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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要詆毀女性價值, 也不是要低估產後心理狀態的重要性.

但如果一個病症導致殺害無辜小孩, 完全沒有過錯的小孩, 可以被接受? 可以免死金牌?
很多法律人把問題想複雜了, 他們應該無法回答我那個問題, 之前問的那個絕對是很難認真回答.

因為答案幾乎99.99%不可能接受, 但為何事後就可以接受? 因為事不關己, 因為被害人已經死了.

真的就是這麼單純, 事前不可能接受, 事後可以, 原因就兩個.

我剛看到另一串惡蟲還在強辯, 但如果他要任何程度上負責, 為他的理念負責, 他絕對逃避.

因為他自己都知道他對這個主張"沒有信心."
舊 2026-09-06, 08: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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