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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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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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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惡蟲其實已經說了, 雖然難聽: 反正引用法條, 選擇適用的, 然後判決在範圍內.
=> 需要解釋為什麼這樣判決給你們想問的人? 不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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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講的都是廢話,還需要他說嗎?
難道其他人不知道法條嗎?
有誰不知道線判八情節未達最嚴重?
法律人為什麼死不解釋?
任誰都知道惡法亦法,惡判亦判的道理
偏偏有人把法律當做黃金律法,不可質疑
有問題肯定是你信仰有問題,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訂的
從來都是檢討他人,法律肯定妥妥沒問題
真有臉說就事實法律探討
這裡唯一不敢就事實法律探討的只有惡蟲
惡蟲不敢面對事實,也不敢深究
他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狗嘴吐不出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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