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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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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回到主題, 所以法律是什麼? 如果無法對給受害人有正面處理, 如果無法保護守法的人.
如果, 我們這些人是不需要法律, 而現有的法律以及解讀(有資格)法律的人讓我們生活更糟?
是否要換掉?
核心就是, 是否要換掉? 很多人對這個核心可能會很反感, 因為生活的憤怒來自於自己的無能為力.
我不是講菁英話, 事實就是以前那十數年的憤怒, 就是源自於我對於血緣親戚的無力.
現在我終於改變到"這些也可以換掉"的條件了, 所以現在日子過得開心, 溫和許多.
回到主題, 法律環境是不是病了? 太多基本的邏輯與道理, 都不被重視了.
法律變成某一個群體才能夠有資格去解讀以及判斷的特權, 其餘人都是雜質? 蟑螂?
如果雜質跟蟑螂不要那樣的法律了, 可以嗎? 不要現在那個群體, 要換一個群體, 可以嗎?
這就是為何我喜歡歐美, 而離開華人的地方~ 在華人的地方, 這個選擇難度太高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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