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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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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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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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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Hermit Crab
從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件總結來看,
「技術跟證據慢慢充足,最後才執行死刑」這個結論就是胡説八道.
但是各級法院居然允許他就程序問題鬧了四十年也確實是不可思議。
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endix.pdf#48#43
不意外。
你提到了這件案件之前原審判有程序瑕疪,所以後來有再審。
其實每件重大案件,一旦被認為有瑕疪,無論是程序上或是證據上,總是會有人嘗試去聲請再審。
因為審判的正確性才是最重要的,不論是職業法官制還是陪審團制,都不會輕忽判決的正確性。
白痴才會只看有沒有判死刑。
所以任何個案出現可能的瑕疪,都應該去排除其瑕疪,如果無法排除,利益歸於被告。
2026-09-09, 11:1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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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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