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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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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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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終極密碼
這幾天還有一個比較髮指的車禍
護理師被車子撞擊後 沒死
開車的肇事者車子再回去再壓一遍
他很狠心 沒下車救援 痛下殺手再壓一次爆頭
這護理師就這樣死了
就類似傳統砂石車 不想扛終身的照顧費
一次就給他倒車
這死刑 沒問題吧


99.9%的人,應該都會認為死刑....但法律人不一定.....

我那時候讀財經法律在職專班,看那些法條,就發現一個問題
因為從事資訊業,我用防火牆規則的邏輯去看那些法條...
幾百條規則,一個case進來,走哪個路徑,用那些規則去篩..都pass就無罪
可是在很多情況下,你做一件事,會同時違反好幾個法條(都符合要件)
本案為例,故意殺人,過失傷害致死,故意傷害至死...都有....
那要用哪一條去判他?
以大眾立場,你撞倒一個人,你再回頭開車輾死,不就故意殺人?
以檢方立場,還得想辦法證明他是故意輾死被害人
但是,以辯護律師立場,會想辦法證明是過失致死
採哪一條...動機論,結果論?

寫法律考題邏輯是"找理由",這個case適用那些法條,我覺得應該用哪條...
然後找理由...因為xx,所以是過失,因為oo,所以是故意
考題有標準答案...就是要考你過失致死,或是故意殺人...
但是真實情況下,證據不完備,動機不真實,這個判斷界線就很模糊
於是,就看檢方和辯方...誰比較會找理由.....

更糟糕的問題在判決,法官的個人意志說了算,我覺得是故意,我覺得兇手有悔意.
哪有什麼依法判決,其實一開庭,法官心中已經差不多決定好要判你幾年了
看檢辯雙方提供的證據,法官再做些調整....判重一點或輕一點
如果這法官立場就是廢死,那你殺十八個人都不會死刑
如果這法官嫉惡如仇,你開車撞死人都判你十年...

因為是在職專班,老師會聊些有的沒的....
我老師講過一個例子,某女民事法官(沒說是誰),離婚訴訟都不會判離...
直到她老公出軌,離婚後...離婚訴訟都會判離了

前面找理由,後面我認為...
有時候聽到那些理由,大家都會想把說理由的人打一頓
後面,我認為和你認為不一定一樣,但不會差多少
法官那些人的認知又跟民眾不一樣
判決又是法官說了算,結果就是跟大家的認知差很多
舊 2026-09-10, 10:39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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