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00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要不這樣好了
由死者家屬來決定要不要把這喪盡天良的人渣處死刑


若以家屬意願為準,
會出現「犯罪事實相同、判決結果卻取決於被害人家屬是誰」的荒謬情況,違反平等原則。

把生死決定權交給家屬,這可能導致:
1. 家屬被社會、媒體或被告方施壓;
2. 家屬因不願判死而被指責「不替死者討公道」;
3. 家屬在多年後因自己當年的決定而自責或創傷加劇。

如果死刑的發動取決於家屬是否「夠恨」、是否「願意原諒」,
死刑就不再是客觀的刑罰,
而像是一種情緒性的補償機制。
這會讓支持死刑的人更難論證其正當性,
也讓反對死刑的人更容易主張:這種制度本質上就是復仇,而非正義。
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舊 2026-09-13, 08:19 PM #2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rmit Cra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