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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01
引用:
作者惡蟲
美國是必須有罪一致決及死刑一致決才能判死刑。
如果無法有罪或無罪一致決,就是如最近殺子案的情形。
無法死刑一致決,則是只能判到終身監禁,不能判死刑。


剛剛發現三年前的REDDIT討論串:
陪審團的決定一定要一致通過,這樣不好嗎? 這樣是不是常常會造成不好的後果,比如說,11 個人覺得 OK,但就 1 個人不同意?

寧可放過一個有罪的人,也不要冤枉一個無辜的人。
理論上來説這就是陪審團設置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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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舊 2026-09-14, 12:31 P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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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