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sa Hsu
以學術論文的標準,可以參考別人的作品,但必須註明出處,而且主要構想、實驗、結論必須是自己的,不符合上述條件,就是抄襲。
華格納擺明用了北歐、德國神話,甚至有一齣就叫「齊格菲」,算是註明出處。也因為這樣,老有人以為:華格納不過一介音樂家,哪寫得出好劇本?一定都是用抄的。正好我老公對古老神話頗有涉獵,北歐神話、德國傳說Siegfried都看過,因此特地來幫華格納申冤,他只用了人名、背景框架,主要構想、故事全部是華格納創造的。
扥爾金是文學教授,大家會想:既是文學專家,一定都是他創造發明,好厲害!背景設定,扥爾金也承認參考神話。但主軸:魔戒代表貪欲,人人爭奪而不可得,前陣子去書店翻扥爾金傳,扥爾金可是厚顏地說:「魔戒與指環唯一相同之處,就是戒指都是圓的。」別的神話都承認,為何要對「指環」這麼敏感?因為打著痛處了。
「尼貝龍根的指環」對指環的設定相當完整。為何得到指環會下場淒慘,大家還是搶個不停?因為那是慢性自殺,以人類的愚昧無法察覺;而且指環雖詛咒愛情,卻能擁有權勢,為了貪欲,大部分人都覺得「愛情算哪根蔥?」,然後為了權勢財富,逐一謀殺掉四周所有感情,但人的本性就是需要感情,等到發覺鑄成大錯生活痛苦時,回首已晚。
扥爾金採用「指環」主軸,但又不敢全抄,太明顯了,於是拿掉「詛咒愛情」這一項,而且是因為黑暗大軍追殺所以下場淒慘,不是自作孽。所以當時我看電影,就有些不解,拿到魔戒還來不及搞權勢,馬上就被殺,貪生怕死是人的本性,為何還搶成一堆?只有拿「神話故事不要太認真」自我安慰一番。等到看過「指環」,就豁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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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揚華格納很好,但以一些個人的感覺猜測、"算是"的字眼等來批評一個老早已故的作家實有失公平,
文章裡個人喜好私心這麼明顯也難讓人信服。
小說故事、電影、嗜好本就是個人口味問題。
魔戒本已經典,拍成電影更造成全球狂熱,魔戒二上映在即,就讓我們繼續沈淪媚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