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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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主要是想了解是否法律人是否是因為"法律的學術訓練" 現在感覺律師法官裡...很大比例,都是支持廢死 ------------------ "生命權.....所以任何人都不應將其剝奪"這種, 我前面有提到,我都覺得這是信仰層的東西 我是不會跟人爭論"信仰"的,尤其是都已經21世紀了... 我覺得喔,人類發展...群居在一起,本就有"某種社會契約", 犯了死刑天條,那死刑就是剛剛好 反過來說,如果這個社會認為不應有死刑,那也是可以,契約嘛 沒有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這種事。 除非這個人單獨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或這群體只有他一人),那的確就沒有人可以剝奪他的生命權 永久隔離社會的話,無期是也可以做得到啦,只是我是覺得沒必要浪費糧食... (只討論罪行達到死刑程度之人) 此文章於 2024-10-01 05:3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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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4:32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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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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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狗來說
世界各國好像只要狗咬死人 都一律安樂死 結果人類世界反而人不如狗 人殺人 結果反而一堆人替殺人者說話 被殺的人一點人權都沒有 法律人自己其實也知道這點 卻持續裝睡 要他表態親屬死亡時就裝傻 真是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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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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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4:5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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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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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廢死的人理論是認為政府沒有剝奪生命的權力,
他們真的念社會科學念到大腦脫離現實,政府沒有 權力,難道壞人就有權力嗎,死刑只是是種務實的 平衡,把失衡的社會秩序平衡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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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2024-10-01, 05:1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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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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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自己要去主張被害者家屬意見的。 結果只是證明,法官根本不能完全依照被害者家屬意見來判決,所以你前面講了一堆,只會拿被害者家屬來當自己的擋箭牌,最後只是證明你的邏輯是錯的。 至於說清不清醒,我想你還沒有能力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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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5:5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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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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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實話那群人怎想的、我還真不知道 不過,在廢死路線上、個人認為實際上還是受國家主導的方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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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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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8:30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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