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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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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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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講什麼原不原諒,上面文我有修改,再貼一次。

判死要「最嚴重犯罪」「最明確事實」「最公正合理審判」「有精神障礙不能死刑」,這哪裡有問題?

什麼惡意殺警、隨機殺童.....事實是台灣20年來殺人案件下降80%! 自己拿自己想要的個案來說嘴,有這樣跟人辯的哦?誰教你的?你知不知道以前惡意殺人的更多?你拿來被打臉的陸正案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你知不知道白曉燕還被切下一截指頭寄給白冰冰?這樣算不算很惡意?

這些超惡意的綁架殺人案,為何近年來完全消失無縱?為何不用「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就可以阻嚇超惡意的綁架殺人?

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

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0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3:1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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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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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
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22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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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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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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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



A大,記得要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6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3:23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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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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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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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誰跟你談原諒?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2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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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談原諒?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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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記得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PS.
敝人也有幫忙標註樓層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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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21, 03:2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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