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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新北校園割喉案與死刑 民團:大法官要求判死法官一致決違背司法審判獨立
日前,憲法法庭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今年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雖然確認部分死刑合憲, 但卻為判死設立了嚴格的限制條件,要求各審級合議庭的法官須達成一致決議。 對此,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李震華強烈批評。 李震華表示,三權分立的目的之一,包含讓司法權能夠有效制衡立法權。 因此,司法透過憲法所定的法律原則來事後約束立法權的行使,這是符合權力監督制衡的憲政秩序。 然而,當這種制衡約束不再只是法律原則的應用式要求,而是具體行為方式的指示、或是替代立法的具體做法時,這就會出現違憲的問題。 李震華進一步強調,憲法法庭此次死刑得以合憲的條件之一,是必須「全部法官一致決」的方式, 這不僅僅已經侵犯了憲法所保障法官對於個案獨立審判適用法律時所可享有的判斷權力。 「法官在適用法律於案情事實上,應該有一定的獨立判斷餘地,這是憲法賦予法官的權責。 如果要求全部一致決,反而限制了法官在個案的自由判斷權,干擾他們在具體個案中獨立根據案情做出公平適當的判斷的權力。」 而且,也侵犯了立法權依照憲法透過刑事法所賦予法官的獨立判斷權限! 李震華分析道,大法官真正需要做的是,對可判死刑的標準,做出更明確的定義, 例如明確例示性列舉出哪些殺人行為態樣或方法,屬於罪大惡極, 或哪種犯案情節屬罪行最重大的類型,最好是能夠指出罪行最惡極重大的「可具體化的判斷標準」, 讓法官有標準可以依循,譬如之前大法官對侮辱罪、還有誹謗罪的釋憲方式就是典型模式, 而不是直接干涉法官的判斷過程及合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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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8:15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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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痛!攔檢遭毒品犯衝撞拖行百公尺 土城清水派出所長殉職]
#1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57-260402?chdtv 現在路上最可怕的已經不是酒駕 而是毒駕了 請隨時把周邊開車騎車亂飆的當作非正常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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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9:09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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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死刑釋憲後首例!師鐸獎女師遭性侵劫殺 兇手5度判死最終逃死定讞
劉姓男子因劫財劫色並持鐵鎚殺害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一審至更三審5度被判死。 更四審認定劉男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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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5:17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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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藍質疑37名死囚恐被放出來? 法務部長:不敢保證不會
法務部長鄭銘謙vs.立委(國)吳宗憲:「目前狀況收容中是不可能放出去,如果說撤銷發回高院的話, (當然,委員擔心這個問題我不敢保證說沒有),對那是不是就要麻煩部長以及秘書長,要正視這個問題。」 法務部、司法院都無法保證現階段,只能亡羊補牢,將研擬推出「無期徒刑分級制」, 檢討在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是修法訂更長期有期徒刑,但還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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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8:19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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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些大官、還是法官、沒一個人敢保證的啦!! 保證了是要負責的,如果放出去的那些、又在外面殺了幾個,到時誰擔得起?? 全是一堆沒用的鳥官,就只會讓小老百姓去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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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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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14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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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立委籲死刑精神鑑定交兩造專家辯證 衛福部1個月內提報告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9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世界精神醫學會於1996年馬德里宣言及2023年日內瓦宣言均表明在任何情況下, 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死刑能力鑑定,並應積極協助在法律上無法為自己有效防禦辯護, 及不具足夠能力承擔法律責任的精神疾病及心智障礙者。 陳菁徽表示,保護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基本人權天經地義,但提供醫療鑑定的醫療人員也需要獲得保護, 目前全國有151間醫療單位可進行司法精神鑑定,她建議比照國外做法,透過檢辯雙方各自聘請不同的鑑定專家, 根據所得的觀測證據,在法庭上交叉詰辯,以分擔鑑定人員的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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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8:30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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