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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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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壞人真的有因果, 但我不想拿自己珍惜的人事物來賭這個.
我不論因果, 只論概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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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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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事情你衹要碰上了概率衹有100%. 比如身邊出現無差別襲擊或是戰爭。 不是想�縉�只是想説不是只有你想不想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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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此文章於 2024-10-06 12:03 AM 被 Hermit Cra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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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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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律師, 不是做數學的, 頂多就是讀別人給的資料對嗎? 怎麼拿極端(無差別)以及戰爭來當作例子呢? 這兩個不合格. 犯罪有其目的, 要找目標, 這才是多數犯罪的情況. 所以有概率以及基數的問題, 到這裡你應該可以接受. 有些人權喜歡拿雞湯學, 但我覺得他們喝湯喝到腦子怪怪的. 我知道你不是雞湯律師, 然而你只有最後一句是正確的. Ans. 只要不是0, 那就不是想不想賭, 而是必然要賭. === 接下來回覆你前面那個問題, 其實那個是雙概率, 但彼此不互相影響的概率(不能相乘). 拿電影蝙蝠俠VS超人, 老爺說即使超人只有1%機率可能要毀滅地球也要當作absolute. 這裡的意思是說: 1. 超人想毀滅地球的機率是1% 2. 超人能否地球毀滅的機率是100%. === 最後回答你最初的兩個例子: 戰爭的話, 你說的沒錯, 而無差別攻擊, 看情況. 我比較擔心後來律師法官人權團體找麻煩>遇到想要傷害我的人. 當然這個還沒發生(無差別攻擊慘案), 但我去過很多不同很糟的環境. 以及(幸好還沒成年)在學校把要傷害我的人送進醫院過. 其實多數人真的還好, 如果是要進行那種physical的危害而言. 把想色慾暴力等類型的人送進監獄比較好. 免得外面會有很多人為難, 遇到了能否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不懂我的意思, 想想前幾天警察被毒販拖車致死的問題就好. 此文章於 2024-10-06 01:08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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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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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人都有為惡的能力, 我認識了好幾位特殊兵種的業界人士.
但他們循規矩過生活, 在社會裡面, 為何法律不保障他們, 而是對罪犯更好? 以他們的訓練來講, 要做那些犯罪者的事情, 不是更輕而易舉嗎? 何必為難? 法律, 應該是要製造出讓犯罪者害怕, 讓守法者放心的誘因. 不然就失去其效用, 而這中間沒有平衡點, 至少沒有靜止的平衡點. 犯罪者的害怕或放心, 相對的就是守法者的放心或害怕. 一進一退, 沒有靜止. 我知道法學者一定會找到說法, 但看現實, 各種犯罪. 從我比較不在意的暴力型犯罪, 到比較多人遇到的詐欺型. 為何詐欺犯罪者怕送去對岸>怕送回台灣? 而法學者可以解決這問題同時又降低犯罪率嗎? 能解決載來說, 如果解決不了, 讓能解決的人來做. 那就是對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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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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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這段話完全沒有提到死刑 的確,重刑能降低犯罪率。德國沒在炒地皮的,因為是重罪 讀大學的時候,法律通識課程老師只是表示: 死刑的社會成本太高如此而已,學法的通常不主張死刑 個人感受: 法官不是心理醫師,怎知道可不可以教化? 其實法官最想(只想)聽到 --我錯了 只要聽到這三個字,後面一切好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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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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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其實我並不認為死刑有什麼, 其實不判死刑也無所謂, 問題是怎麼對待罪犯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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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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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耗費的社會成本太高: 判處死刑的難度高,壟長訴訟程序占據太多司 法資源,比起無期徒刑耗費太多社會成本。 死刑不符合犯罪人再社會化的刑事政策: 死刑剝奪了犯罪人悔罪向善的權利,不符犯 罪人再社會化的刑事政策。
這是我找到的Google答案, 其實... 太搞笑, 把簡單的東西說的複雜, 其實就一句話: 誰把判死刑的搞到這個模樣? 製造這個問題的人說這個問題的存在, 蛋雞同源了, 對吧. 社會成本, 給受害者以及納稅者(大多數)來說比較正確, 而不是把程序搞得太複雜的人說. 此文章於 2024-10-06 02:21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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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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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看把這種垃圾影片拿來說嘴的,程度到哪可見一般。 【錯誤】網傳影片「台中捷運吊臂掉落,廢死聯盟理事長林淑雅慘死是現世報」?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1068 林淑雅教授主要處理的是「冤案」,而非廢死。會替死刑犯辯護是因為她覺得有冤屈。 你們這些人真的兇起來,冤不冤已經不在你們的考量範圍之內,凡是有 0.0001% 犯案可能的都要判死且斬立決,就是要殺才會痛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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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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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也可以,要看是不是有利於人民。 所謂「法律不能溯及既往」是錯的,對人民有利的法就可以。 立法院三讀通過 繼承全面改採限定責任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5-a464b-1.html 立法院5月21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原本繼承人對繼承債務原則上應負無限責任,改為負限定責任,並增訂保證契約債務、代位繼承、無法知悉債務存在等三種情形,可溯及既往適用。 加重強制****犯罪最重可處死刑 印度修訂刑法遏止性侵案件發生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aspx?NID=113810 印度國會上院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通過刑法修正案,規範性侵案被告若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成為植物人,最低將遭處二十年徒刑、最重死刑。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新的反強暴法將不適用巴士案件。 ====== 新法不懲罰舊犯罪,這點印度與台灣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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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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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全面改採限定責任可溯及既往,這我一個同事剛好遇到。
他老婆父親死去,沒想到有數千萬的債務,債主找上門才知道。當時法律是預設繼承無限責任,所以繼承者連債務都要繼承。因不知道父親有數千萬債務,所以沒人去改繼承方式。記得他那時跟我說,他老婆大概要負擔2000萬的債。 當時他很擔心,有在討論要不要先跟老婆離婚,同時財產都過在他名下,以免到時連養小孩的錢都沒有。 沒多久這法就過了,且依「無法知悉債務存在」可溯及既往這個條件,他的問題就直接解決了,不用跟老婆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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