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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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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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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9-07, 06:03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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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其實法律人似乎忘記法律判決的另一個作用, 但他們經常提出來講"反方向的.'

那就是怎麼嚇阻未來犯罪, 但法律人的見解是判得太重, 未來犯罪的人會直接犯重罪喔!
... 意思就是說無論如何就是要犯罪, 判輕點, 那犯重罪的機率低點, 是為了照顧蟑螂們!



律法之前人人平等, 白話文就是說神經病殺人等同普通人殺人, 不要特別優待.
還是法律人沒有人人平等的觀念?
 
舊 2026-09-07, 09:39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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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莫爺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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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惡蟲
判決需要法官及國民法官全體為之,有罪判決要達到全體3分之2以上。
因此國民法官的意見仍然很重要。

不要什麼事都只會看死刑的部份。

怎麼還在吵啊!

其實看他第一篇回文就想笑了。

這討論串主要就是在討論死刑,國民法官無用論。
因為最終決定還是要三個法官同意!
偏偏這咖就硬要說不要只看死刑的部份?請問你是在哈囉嗎?

然後在那說只回有意義的文,我真的快笑死了。

難怪被引言的 巴豆布妖 跟本懶的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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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此文章於 2026-09-07 11:26 AM 被 莫爺 編輯.
舊 2026-09-07, 11:24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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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77
引用:
作者惡蟲
國民法官的作用當然就是以非職業法官的身分參與審判,稍微去了解一下就知道。
本案是有哪裡沒有讓國民法官參與的??能說得出來?
不要又是那一套為什麼沒有死刑的話一直兜圈子到底。

問題都已經講了,你不能接受是你的事。
誰規定答案一定要符合你的意思才叫做回答??

真不好意思,世界不是繞著你轉,法院的判決不可能完全如你的意,法官依法判決,不是依你的意思判決。
既找不到法律有一定要判死刑的規定,又沒辦法指出法官到底哪裡有違法,就請接受現在的判決。

好了啦,省省啦
你就告訴我這案子國民法官起到什麼至關重要的作用好嗎?
然後還搞到需要訴諸媒體
面對一下現實好不好?

你什麼時候才要告訴我殺小姨殺老婆有什麼罪跟刑罰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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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9-07, 11:48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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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77
引用:
作者莫爺
怎麼還在吵啊!

其實看他第一篇回文就想笑了。

這討論串主要就是在討論死刑,國民法官無用論。
因為最終決定還是要三個法官同意!
偏偏這咖就硬要說不要只看死刑的部份?請問你是在哈囉嗎?

然後在那說只回有意義的文,我真的快笑死了。

難怪被引言的 巴豆布妖 跟本懶的鳥你.....

不能讓這種人在站上胡說八道,到處罵人法盲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不是喔, 你誤解了, 他並沒有說黃金律法不可質疑喔! 他是說"你們是被歸類成不夠資格."

就像一本聖經, 你一定是要他們體系出來的, 才有資格去解讀, 不論你懂不懂聖經的內容.
能夠解讀了, 但你不是那個體系出來的, 你也無從, 沒有資格去質疑他們如何引用, 如何判斷.

我說得很清楚, 把惡蟲的根本主旨解釋得非常直白: 你不是那個體系的, 你沒資格!
那本聖經, 只有他們自己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不是那個體系的都不行, "外人"都不行!
甚至你們這些不是體系的人, 連想去了解, 想知道解釋, 都沒有資格喔! 只能聽從!

哈雷嚕亞~ 你要有信仰, 要盲從, 要無條件服從!

這種人就是要逼他面對現實
他要守護黃金律法,就讓他去象牙塔裡守護
要在 pcdvd 守護,那我就對他沒什麼好客氣的
我長這麼大,都要進入中老年了
還沒看過如此喪盡天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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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9-07, 11:54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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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自己先去找出來,到底在本案中,國民法官有哪裡沒有依照法律去審判吧。
莫明奇妙的去幻想一堆法律沒有的規定來質疑,就說了世界不是繞著你轉,不是你想要,人家就得照辦。
舊 2026-09-07, 02:03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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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polo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65



2026-09-04 0606

請問ID: 惡蟲 , 您公開於pcdvd是指控誰[泯滅良心]?

PS.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記得要有[國民教育]的基本禮儀,[ID: 惡蟲]連自己公開說的都不知道如何解釋,是要他人如何了解您惡大的明白呢?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6-09-07, 06:58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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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因為這個討論, 我還去找了美國LC殺害三個小孩的案子來看, 今年兩大經典, 1台1美.

美國那對夫妻甚至要開始對曾經給過協助的醫療機構提告了, 而LC案也成為篩選女性的方式之一.
舊 2026-09-07, 07:41 P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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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samwu995
Advance Member
 
samwu99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7
民進黨的 民主進步黨 行動綱領第26條規定:「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

民進黨高層曾視廢除死刑為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長遠目標,所以諸多行政措施都在往實質廢死前進,但是又考慮到台灣人八成反廢死的選票只好變成聖母婊,既要選票又想廢死。這也是你看到法律越修越難判死刑,甚至不合乎正常邏輯的情形。你各位不思考背後最根本的原因,只考慮法律合不合理根本中計,因為民進黨已經把法律修改到合法不合理,你能奈何?這種奸巧還有很多案例,例如最近民進黨私自挪用被凍結的預算,被凍預算可以私自挪用,然後說沒有經費勘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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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名言。
1.台積電毛三到四。
2.蔣萬安虛假病歷逃兵的證明,沒有證據。
3.蔡英文科學園區有功台積電。
4.投球高手?沒有證據啦!
5.把妹高手?沒有證據啦!
6.不怕致癌物質。
7.口頭支持廢死。
舊 2026-09-07, 09:05 P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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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00
引用:
作者惡蟲
原來是這樣呀,自己講的話說了不認帳,把自己講的話塞到別人嘴裡,再反過來質疑,還指責別人不回答。
原來有人討論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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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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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舊 2026-09-07, 09:06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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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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