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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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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反對神經病殺人無罪辯護體系的, 在我看來不論殺人者能否辨別自己的過錯, 都應該要讓其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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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選擇性辦案的糾察隊長這種比垃圾還低級, 對論壇實際危害性可能還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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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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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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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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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的意思是被害人家屬才是不好的!
為何要被害者按照他人的要求去放下? 被害者欠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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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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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離題~ 不喜歡的人可以跳過, 或好奇的人可以忍耐一下.
剛跟朋友聊到一個話題, 彼此都是男性, 也都是換國家住, 離開職場. 各項條件幾乎一樣, 不同的是他有個對象(小十幾歲), 我維持單身. 為什麼我們換國家住? 為什麼都選擇不結婚, 而且對法律觀感一樣. (最後一句解釋: 沒啥大事就遵守法律, 超級大事就順從自己心意) 我們彼此理由不完全相同, 但同意了一個共通的原因. 以上幾個跳脫多數的, 至少列出來這三大項目, 都是自己會更好. 不依靠國家, 其實我們貢獻給國家更多. 不依靠婚姻, 婚姻徒增風險但沒有幫助. 不依靠法律, 我們能解決的不需要法律, 我們不能解決的, 法律效果更差. 最後一個其實可以修改成定律句型: 我們能解決的不需要XX, 我們不能解決的, XX效果更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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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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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回到主題, 所以法律是什麼? 如果無法對給受害人有正面處理, 如果無法保護守法的人.
如果, 我們這些人是不需要法律, 而現有的法律以及解讀(有資格)法律的人讓我們生活更糟? 是否要換掉? 核心就是, 是否要換掉? 很多人對這個核心可能會很反感, 因為生活的憤怒來自於自己的無能為力. 我不是講菁英話, 事實就是以前那十數年的憤怒, 就是源自於我對於血緣親戚的無力. 現在我終於改變到"這些也可以換掉"的條件了, 所以現在日子過得開心, 溫和許多. 回到主題, 法律環境是不是病了? 太多基本的邏輯與道理, 都不被重視了. 法律變成某一個群體才能夠有資格去解讀以及判斷的特權, 其餘人都是雜質? 蟑螂? 如果雜質跟蟑螂不要那樣的法律了, 可以嗎? 不要現在那個群體, 要換一個群體, 可以嗎? 這就是為何我喜歡歐美, 而離開華人的地方~ 在華人的地方, 這個選擇難度太高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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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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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邏輯: 我是一個不願意去傷害別人的人, 所以不需要現在多數類型的法律人.
為什麼? 因為我不會主動去犯法, 但我保護自己的時候, 可能會被法律人視為犯法. 而法律人會去保護傷害我的人, 質疑我這個被害者, 那不如我被動的自己保護自己. 法律是事後藥, 現在甚至失去了事後藥的效果. 現在的法律只在乎罪犯受到什麼樣的待遇. 不在乎被害者已經遭受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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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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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在嗨什麼?野口網友都已經認錯了,不是嗎?
在我看來野口網友還比某蟲好,至少肯認錯。 某蟲講錯話直接裝死不認錯道歉。 被害者家屬對於證據如何有必要關心? 不知道是哪國的法院?聽說是法綠人是吧? 這種東西,檢察官律師法官會注意就好。 至於某蟲要被害者家屬放下平常心, 明明是凡人,自以為是的當起上帝來,要求被害者家屬放下平常心看待。廢死聯盟就是這樣的笑話,為什麼能做到這樣仁慈,因為死的都不是他家人。他們說要保障犯者的人性尊嚴,國家不能輕易剝奪人民生命。可是被加害者輕易奪走的生命你當作沒看到?被害者家屬只是要求公平正義,你只會出一張嘴叫人放下平常心,屁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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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名言。 1.台積電毛三到四。 2.蔣萬安虛假病歷逃兵的證明,沒有證據。 3.蔡英文科學園區有功台積電。 4.投球高手?沒有證據啦! 5.把妹高手?沒有證據啦! 6.不怕致癌物質。 7.口頭支持廢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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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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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菁英哥,看不懂就不要硬回。 你就是那種最喜歡不懂裝懂,還把別人沒說過的話硬栽在人家身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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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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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現在看到了 他也被我在法律知識電過好幾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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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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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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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啥? 你在作夢嗎??? 夢裡什麼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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