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27
|
這串都1千6百多樓了
咳P有沒有貪汙跟偵查不公開可是兩碼子事 可別太容易跟著歪樓阿
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網路洗地大隊:輿情引導員、監獄通訊員、網絡評論員。 |
|||||||
2024-12-28, 07:49 AM
#1641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27
|
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網路洗地大隊:輿情引導員、監獄通訊員、網絡評論員。 |
||
2024-12-28, 08:23 AM
#1642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447
|
3Q那人講的就不用聽,喇叭嘴一個
這咖功能就跟那雞窩頭一樣,當綜藝咖 |
2024-12-28, 08:34 AM
#1643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6
|
引用:
檢察官起訴書認為換人的原因, 和林洲民當年認為自己被換的原因是兩回事。 起訴書是檢察官寫的, 又不代表林洲民的想法。 林洲民當年臉書寫了「趙「友友友友們」」, 是意指多人。 他認為是柯被蒙蔽了, 也就是趙「友友友友們」並不包括柯。 最後是「趙」友友友友們, 而不是「彭」友友友友們, 綜合以上三點,他被換人的起因不是柯,也不是京華城案。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812230094.aspx 引用:
此文章於 2024-12-28 08:52 AM 被 oversky. 編輯. |
||
2024-12-28, 08:37 AM
#1644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447
|
昨天看到交保找黃的老婆
那些綠營肉喇叭也可以講的好像有陰毛論,臆測黃心機有那些,沒證據的東西也可以越講越嗨 這些小丑就是專門在抹屎的咖小。 |
2024-12-28, 08:44 AM
#1645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27
|
命真好!!!
連交保都有人幫出錢 柯文哲自家財產籌不出3千萬!黃國昌透露「這群人」出力幫忙 絕對沒動民眾黨的錢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082055156.html 大切割 柯美蘭在LINE群組向小草募款籌措柯文哲交保金! 民眾黨:個人行為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234001953.html ==================== 轉自FB
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網路洗地大隊:輿情引導員、監獄通訊員、網絡評論員。 |
2024-12-28, 09:27 AM
#1646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32
|
引用:
認真看了一下民視報導的採訪原音,「台北地檢署今天做的每一個偵查行為,沒有任何一件是符合這本書裡寫的任何一個原則」,「無論是無罪推論原則,無論是偵查不公開原則」 嚴謹來說,任何二字肯定是誇大,但是這本書上冊沒寫到任何其他本該遵守而被違反的原則嗎? 這就是搞不懂法律圈笑點的原因 很嚴謹推敲字句抓到肯定偵查不公開是寫在下冊,對於一個學生;對於違反原則的檢察官??? 當然啦,也許是檢察官老是違反法律原則對法律圈來說早就見怪不怪,所以不是笑點了 目前看來,法律圈只有少數人敢發聲明力爭所謂偵查不公開等等原則,如:司改會 此文章於 2024-12-28 09:37 AM 被 滾來滾去 編輯. |
|
2024-12-28, 09:35 AM
#1647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寫違反法令的部分,是為了說明為何京華城變更容積率是違法的。
柯之前交代林洲民及林欽榮辦理的部分,並不違法,但主要在證明柯之前就已經了解京華城案,且對容積率變更違法的事實有一定的認識,而不是他一開始所辯稱的不清楚相關規定,完全相信專家才蓋章。 柯換掉林洲民、林欽榮及一位科長,是在證明柯用人風格,必須服從配合他的指示,從而導致他下令時,底下的公務員就算明知有問題,也只能配合,再進一步證明整件事是因為柯的指令,而非底下的人作為。 至於林洲民到底是因為何案離職,完全不重要。 不影響檢方要證明的事實(趕走不聽話的人),也不影響全案的犯罪事實。 |
2024-12-28, 09:57 AM
#1648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15
|
引用:
+1... 小草信就好。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2024-12-28, 09:58 AM
#1649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你一定要糾結在這問題上嗎? 你如何證明檢察官違反偵查相關規定? 完全沒有證據,是不是? 如果你要用報導來說違反偵查不公開,我上面也有寫到,事實上有些證據會提示給相關證人,所以有可能是被提示的證人洩露出去的。 你有何證據證明不是? 有任何證據證明就是檢察官外洩的,而不是案件相關的其他人? 再說了,連作者本人都講了,跟偵查有關的部分就是寫在下冊,你要指控偵查的問題,卻拿著上冊,這不好笑? 這也證明了,那位根本沒有真正的研讀過林鈺雄老師的刑事訴訟法! 一個沒有真正去讀過,理解刑事訴訟的人,更沒有實務經驗,又如何有能力去判斷,檢察官到底有沒有違反偵查相關規定? 自稱法律系學生,拿著知名教授的著作,想突顯自己具有專業背景,最後被證明根本大外行,這還不夠好笑嗎? 此文章於 2024-12-28 10:21 AM 被 惡蟲 編輯. |
|
2024-12-28, 10:03 AM
#1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