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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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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就雙標,以下相關新聞摘要。另外,先喊先贏嗎?不是喔不是這樣的,80%台灣人贊成死刑,所以20%才是逆向的蟑螂!
2018年6月震驚社會的「小燈泡案」發生時,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就曾發表貼文;面對外界不斷質疑,「若親人被殺,是否仍支持廢死?」,她竟坦言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林還反過來質疑社會,「難道就要勉強接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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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名言。 1.台積電毛三到四。 2.蔣萬安虛假病歷逃兵的證明,沒有證據。 3.蔡英文科學園區有功台積電。 4.投球高手?沒有證據啦! 5.把妹高手?沒有證據啦! 6.不怕致癌物質。 7.口頭支持廢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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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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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什麼似乎法官很多都是傾向不判死刑,或者說是廢死派
接觸到一些律師也都是這傾向 然後越是傾向廢死無期派的越容易高昇到最高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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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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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已經成為一個特殊的團體組織, 我猜, 可能裡面又有宗教信仰的一些, 慢慢權高位重. 學長學弟制後成為一個同樣意願才能好好在裡面生存的體系, 有不同意見的人在裡面難留. 在台灣, 什麼制度最後都是人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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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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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領高薪 又無須硬扛判死刑的壓力與責任, 日子超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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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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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進的國家定義? 德國算吧? 法國?紐西蘭?澳洲? 全球現有110個國家廢除死刑,裡面總有符合你說的比臺灣先進的國家吧? 全世界每個國家都曾經定下死刑的法律,並執行過。1863年第一個廢死國家出現到現在110個國家廢除死刑,還有23個已長期未執行。 如果廢死是錯的,為什麼全世界是走向廢死,而不是繼續擁抱死刑? 還是你要花時間找找,你所認為的先進國家裡面,哪一個規定死刑必須立即執行的? 此文章於 2026-09-12 04:21 PM 被 惡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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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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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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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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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引用: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20 2022-11-22 2022-11-11 台灣為何要保護死刑犯 多年來,政府不斷的努力推動各種保障人權措施, 以實踐1996年制定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 並在98年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已於98年12月10日公告施行。 實際上,「兩公約」並未明文規定不得有死刑之宣告, 僅第六條第二項針對締約國未廢除死刑之國家約定:「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然而我國既非締約國,亦非廢除死刑之國家,卻忽視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權。 致死刑定讞者藉由司法刻意維護, 如:有悔意、可教化、抄佛經、提請大法官釋憲、非常上訴、再審等手段逃脫執行。 近年來台灣惡意殺警、隨機殺童、隨機殺人、分屍案不斷發生,造成社會恐慌。 然而每當被害人受害身亡,悲痛的被害者家屬卻還要面對司法不周延帶來的二度傷害。 每每在重大殺人刑案發生時,人權團體即引述兩公約呼籲要重視殺人犯人權。 但政府官員與人權團體何曾考慮到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與所期待的「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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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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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跟日本都有死刑 他們沒廢除死刑之前 台灣都不適合廢死 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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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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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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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道理? 為何非美國、日本不可?先進國家只有日本跟美國? 為何不能參考德國,特別是我國法律多半源自於德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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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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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明顯 2:1啊, 你不是在裝瞎說全世界走向廢死不是擁抱死刑, 別人隨便舉出美日兩國,你後手接著也只能提出一個德國, 難道美日在全球影響力比德國低?? 你要講德國,德國有無限速公路,台灣為什麼不跟進 德國有武器法,民眾能夠擁槍,台灣為什麼不跟進? 就只挑你喜歡的一條說嘴? 台海若發生戰爭,綠共哥布林不都是在期待美日支援,美日對台灣的影響不是最大嗎? 什麼時候提過德國? 結果講到廢死時就拋棄美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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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6-09-12 03:46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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