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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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咧?您得等到建物蓋完、二工改完、裝修退場,廠商開業之後再來研究。 ========== 我們可以不要再繼續這個話題嗎? 此文章於 2016-07-26 07:30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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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7:28 PM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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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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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能理解的是...這種明知有問題的狀況還敢在媒體上放話? 若不是有硬後臺而膽敢肆無忌憚,就真的只是蠢... 而我不得不認真的懷疑...搞不好真的是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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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7:54 PM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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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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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能自己開車進去看看動線設計會比較了解為什麼我會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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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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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8:26 PM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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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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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懷疑要有依據,而不是用妄想 柯P那種搞法拖得越久只會死得越慘 明擺無正當理由的對廠家差別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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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08:53 PM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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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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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好像是在山頂,廠商是要往山爬上去,業主從山上丟石頭下來,廠商就鼻青臉腫了,而且每顆石頭都於法有據
此文章於 2016-07-26 09:05 PM 被 royfu 編輯. |
2016-07-26, 09:04 PM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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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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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上任以來,猛打大巨蛋案,市府甚至下達停工命令。柯P的鐵腕固然有人叫好,卻也在企業、工程界引發不少爭議,甚至拉低其個人支持度,尤其幾次發言反覆,決策不清,資料外洩,名嘴信口開河,卻又始終拿不出足以讓遠雄或前任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一刀斃命」的資料,民眾從一開始「搬凳子看好戲」,到後來卻看不出理路,導致疑慮漸多。目前市府要求解約的的理由是「工期延宕」,停工的理由是「未依圖施工」,復工的要求為「新公安要求」,
調子拉太高但無證據 : 於法制外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5大弊案」,後續柯市長改稱為「5大案」,而其中一案的大巨蛋調查報告送交無調查權的法務部,而不送交檢調單位,遭「規避誣告法律責任」之議。 合約決定反覆: 柯市府2015年1月發新聞稿「市府和遠雄雙方達成共識,將重新議約,遠雄承諾年底前完工,市府全力協助」,2015年3月北市府變為不同意延期要求解約,遠雄提多項工期延展仲裁,2016年4月市府提合議解約,將請第三方鑑價市府買回巨蛋,2016年5月市府又要求直接解約。 停工復工反覆: 2015年4月柯市長聲明「大巨蛋停工 板南線恐塌」,5月20日勒令遠雄立即停工,後續北市府核准遠雄針對大巨蛋靠近捷運南港線一側的大底工程先行提出報備施工。 停工的依據和比例原則: 2015年5月市府以遠雄不按圖施工,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但全案送到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後, 裁處「 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且圖面有市府核准章。遠雄向法院聲請大巨蛋停止停工處分,指市府拿錯舊圖勘驗。 新公安要求的合法性: 柯市府官員在議會表示「所有參與大巨蛋都市計畫、環評、審照、發照、施工管理等等代表行使公權力的相關權管單位和相關程序皆依法行政,並無公務員違失放水」。但在大巨蛋拿到建築執照工程進行到80%後,提7項新公安要求。工程界認為同樣的安檢要求台北101大樓、台北轉運站、台北統一阪急等案也不會通過,北市府也拒絕議員要求用同樣的公安標準檢驗北市府其他標案。 安檢軟體的合法性:北市府耗資400萬安檢及電腦模擬,但模擬的疏散人群卻限制經過極少數通道,不可跨過草坪逃走,尤其跑到馬路邊後,全部不過街,造成過度擁擠而傷亡,遠雄指控報告造假。 此文章於 2016-07-26 10:25 PM 被 LDSKING 編輯. |
2016-07-26, 10:21 PM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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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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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裝大爺 後台要硬啊 我雄真的是心中的偶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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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0:26 PM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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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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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相信你幫忙寫文件給不同廠商差別待遇是有 正當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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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0:29 PM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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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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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酒駕臭嘴兼黑機關廉政委員,不懂裝懂就跟網軍一樣鬼扯蛋
2015年1月17日柯文哲聘用的廉政委員徐嶔煌則宣稱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市府當初買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相反的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2014年6月4日,自由時報並報導認為這塊土地至少值2000億。 南山人壽副董事長杜英宗表示不應把BOT「汙名化」,徐嶔煌的指控是將營收與利潤混淆的詭辯,只有營收或利潤是無法評斷是否有暴利的,必須將投入的金額納入考慮!40年後的一億和現在的一億不一樣,必須把貨幣的時間價值(或資金的機會成本) 納入考慮! 以最簡單的假設來估計:若大巨蛋園區的總造價是200億,可營運40年,到期時無償轉移給市政府,其間每年獲利30億(40年合計1200億),每年回沖折舊5億,則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後的投資報酬率約為百分之17。 不管大巨蛋土地價值多少,只能限制體育園區用途。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說,當年是經政院核定,透過「互相有償撥用」,北市府取得大巨蛋用地,並提出世貿三館土地與國庫署交換,所以目前大巨蛋是市有地;未來只要開發計畫仍屬體育園區用途,就不涉廢止撥用問題。 |
2016-07-26, 10:34 PM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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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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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杜先生不要污名化 我雄的智慧 總造價200億 現在解約要賠900億這樣好賺 不是很爽。 現賺700億 不用等40年 投資報酬率 破百% 我雄怎會不賺? 而且造價200億我雄又不蠢 為何不用銀行貸款 這樣投資報酬率也多好幾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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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1:13 PM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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