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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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尊重就等於:雖然對於作法不滿意,但法律給予權責的情況下,主管機關執行上沒有違法情事。市府沒有違法,但是你這樣幹我不攔你,出事自行負責。 主管機關沒有違法,是這樣嗎?就算是,主管機關自已的權責造成的後果當然就是要負責。為什麼要負責,就是遠雄也沒有違法呀。是你主管機關自已說違法的呀。那違什麼法?有違法不上法院告?會贏?確定違法,告個十年建 物 還 是你市府的啊,再說再告十年你還是要買回呀,而且本來買回就是按原價鑑價買回,怎麼會是用補償的價格買回? 你市府不告,你要拿什麼有的沒的來說嘴,那現在不就是監院認證的因人設事了嗎? 再說,法院有說大雄違法違約嗎?沒有呀…法院只說要部份復工,意思就是也只有部份停工啊… 公安那裡有問是?七大標準在那裡?台建中心你不選?私設廉委會又是那一招? 工安有等於公安嗎? 片面終止合約片 面更改合約的又是那一方?還是市府呀。 市府自已草包怪得了別人? 明明有利於自已的政策搞到不利於自已。我一開始就說了,這個建案市府是獲利者… 大雄這一步沒走好,七月八日的市府自已從解約變成終止合約…有問題的是那一個人?相信大家應該已經看得很明白了。 白色力量? 白 目 的 量 … 還有一個軍冤不力的洪慈庸…另有一個詐騙加貨貿不利的黃國昌 此文章於 2016-08-13 03:50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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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3:40 PM
#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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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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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是市府招商不利,BOT案也未達成。
結果還是要準許變更…所以意思就是,大雄合法無誤… 大雄應該打刑事訴訟,詐欺罪送辦市長,並按刑事付帶民事賠償賠償大雄因停工後現在部份復工的修繕損失。 此文章於 2016-08-13 03:59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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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3:56 PM
#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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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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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胡說八道 所謂講不符合比例原則只是好聽的講法,畢竟人家監委文化水準比柯P那票人高 不會沒搞個FUCK、操之類的話 不符比例的原則難聽的講法是"玩法濫權" 倘被證明處置過當的話是可以據以要求國賠的 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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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15 PM
#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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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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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管機關判定違法 還需要上法院打官司勝訴才可以 此乃我政府新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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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28 PM
#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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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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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停工狀態的解除責任歸屬於北市府 我雄靜待時間到就好 就連人家奧運 吃禁藥也罰個兩年左右 後面就可以參加比賽了 頂多再吃禁藥又被禁賽 北市府應該是停工一年 隔年檢查又未改善 再罰五年才對 A大 你的採購法優先法呢 不要放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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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34 PM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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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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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本來就是這樣…不然你要行政法院做啥? 你法律一定沒學好…邏輯不好,法律也不好,數學並不好,作文更不好… 法人分公法人跟私法人… 財團、社團、公司、政府、農漁會都是… 你有沒有看過政府會破產的? 沒有立專法的社會或財務團體按…人民團體法… 紅十字會,政黨、宗教教會都是… 不過紅十字會不可以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之內…因為這是國與國之間的國際條約… 此文章於 2016-08-13 04:45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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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37 PM
#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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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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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以為打訴訟是我雄的權利 原來是台北市政府啊 判定違建也要台北市政府去打行政訴訟才算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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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40 PM
#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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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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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判定違建也要建物所有人去打行政訴才算數… 所以市府憑什麼說大雄的建物是違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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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42 PM
#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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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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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此文章於 2016-08-13 04:46 PM 被 藍色 憂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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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45 PM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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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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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雄如果不打行政訴訟 就不算數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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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04:49 PM
#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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