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2
|
這咖就是綠營出爭議才會出現積極護航回覆的
洗地的功用顯著成這樣了 不必浪費時間論理了人家只是單純洗地而已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5
|
引用:
你好棒 詞窮就避而不答 就跟賴被問核電轉頭就走 你這樣還能稱得上法律專家嗎? ![]() ![]() ![]()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那邊避而不答了? 你倒是說說看。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沒錯,國中生做錯了事,違法所以要處罰。 你不支持也是對的。 問題是,小商人也做錯了,也是違法,為什麼你就支持了? 而且你認為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太輕,與小商人的做法之間有什麼關係? 小商人是公開未年人個人資訊,他公開後國中生就被判重一點?還是說可以合法公開資訊,國中生會判重一點? 二者之間一點關係也沒有。 現在的問題就是,小商人的作法,對這件案子完全沒有幫助,也對青少年犯罪完全沒有正面的意義。 他的作法,只是在公開霸凌國中生而已,他只是公然表示藐視法律。 如果其他人,特別是未成年人,以他為榜樣,跟著做公開藐視法律的行為,你認為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55
|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36 2024-01-05 「未成年判死刑」有前例!日18歲少年**殺人妻「手段超兇殘」 犯後還出狂言:終究是惡人獲勝 案發後僅4天,福田孝行就被逮捕。由於當時日本法律規定20歲才算成年,因此在審判過程中, 「未成年犯是否得判死刑」,引起了日本社會的廣泛爭議。 開庭時,辯護律師輕碰福田孝行的手示意,他才向被害者家屬鞠躬道歉「對不起,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此舉成為法官認定犯人「有悔改意思」參考。 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聽到判決後,加害者辯護律師竟對被害家屬比了「勝利」手勢。 一、二審判無期徒期時,福田也清楚「自己大概七年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他便在給友人的信件中寫下侮辱被害者及其家屬言論,像是「公狗在路上遇到可愛的母狗就騎上去,這樣是犯罪嗎」、 「這世界終究是惡人獲勝」,他更向朋友喊話「出獄後要舉辦盛大party迎接我」,完全不見悔意。 而在裁定死刑判決後,福田才終於意識到自己犯行的嚴重,開始寫信懺悔。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5
|
引用:
有何辦法可以讓政府快點執行死刑犯 都有犯人告訴警察說 在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結果法官還真如他所願不判死 當法官成為保護罪犯的法匠後 你問我要尊重法律 尊敬法官 這合理嗎? 反正美國打廣 告台灣也沒管轄權 你也查無不法 就像現任總統博士論文有問題 她不開放給你查 你會生氣嗎? 你會震怒嗎? 請你告訴我 為何你對蔡EE的論文悶不吭聲 卻對小商人可能涉及的小法條斤斤計較 你雙標嗎? 請你回答不要迴避 ![]() ![]() ![]()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
引用:
可能是我餵狗的飼料有問題,2016到現在都找不到判刑資料 到是狗卻叼了同年肯亞詐欺案,台嫌最重判15年的資料給我。 麻煩給個聯結,或飼料,讓google叼回你說的資訊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你的問題跳來跳去的,所以你主要的問題是? 不是只有死刑才是維持治安的方法,事實上現在全世界許多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些國家中大部份治安情況都是在前面的。 反而是死刑執行最多的,治安還遠落在臺灣之後。 所以要求判死刑或要求執行死刑,對社會治安並沒有什麼正面效益。 反之也有人為求死而殺人,所以堅持死刑的結果,會讓這種人為了死而殺人,這樣豈不是反而順了犯罪者的意思,並造成社的更大的危害? 所以真正的法治是不論犯罪者想什麼,目的是什麼,我們都應該遵循法律規定來做。 而不是因為一些特定案件,就枉顧法律恣意而為,這樣跟這些犯罪的人有什麼兩樣? 在美國揭露我國未成年犯人資訊一事,即使因為沒有審判權無法處罰。 但這不代表他做的就是對的,也不應該去支持他。 不是嗎? 至於論文案就扯遠了,我並沒有對該案表示過任何意見或立場。 我認為該案是很無聊的案子,就是這樣。 其他的你要怎麼認為,那都是你自己的意見,不是我的。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
引用:
這件案子因為涉及二個團,分別先後起訴,判決上比較難查,直接google是比較難找。 先提供當初地檢的新聞稿,至少證明了這些人後來確實都被羈押,並被起訴了。 https://www.tcc.moj.gov.tw/media/35...df?mediaDL=true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0
|
賴清德聽到廢死問題掉頭就走
https://tw.news.yahoo.com/%E8%B3%AA...-073417699.html 塔綠班很有個性嘛... ![]() ![]() ![]() 小孩子被殺掉,家人咬牙切齒反對廢死,竟成「中共介選」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24-260407?chdtv...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