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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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806328 整篇新聞看完沒,還是視而不見? 只有跳針王才能超越跳針王,跳針王的教育真的不能等待,這件事你怎麼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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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1:24 AM
#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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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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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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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1:26 AM
#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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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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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新聞不正是我貼出來的嗎 不過比起這種新聞只有自己引的部分才算數,還不拿原始的新聞連結出來的精神勝利法 真的,先分清楚判決跟裁定再來,你的教育比精神勝利法重要得多,真的不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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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1:33 AM
#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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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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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好的弊案…沒了
主張的七項公安…沒了 想拉高的權利金…沒了 想終止的契約…沒了 林洲民大人…黑了 成王敗寇聽過沒有 就你們這票不入流的蚵粉還想學當幕僚做分析,別他媽的笑死人了 一般民間企業給老闆企劃案一整個完全失敗 這個企劃人還能活嗎 ? 還在哪邊講東講西自我安慰有啥屁用,一旦戰略錯了,戰術再優秀也求不回來 就像還敢靠北陳煌銘因和市府有過節可能不公正 那切割分包專找和遠雄有過節的日本廠商搞公安七條,就不怕不公正!? 想在法院自盡也不是這樣搞的 |
2016-09-16, 11:35 AM
#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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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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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詳細你可能要找個法學專業的出來 以我的了解是,停工訴訟爭的是這個停工處分是否正確 申請停工處分停止執行要的是這個停工處分目前是否有必要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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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1:47 AM
#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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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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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得要做好做滿,做到大巨蛋蓋好營運或你要等犯傻草包解約,打官司輸到脫褲也行 只有跳針王才能超越跳針王,牠的教育真的不能等待 引用:
以你的了解才算數,還不如先搞清楚付和附的差別 此文章於 2016-09-16 12:02 PM 被 LDSK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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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1:55 AM
#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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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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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堅持新聞只有自己引的部分才算數,還不拿原始的新聞連結出來的精神勝利法我也沒辦法 畢竟前面樓梯相關爭議就看得出來你只能靠這種"只有自己引的部分才算數"的精神勝利法 只是從這裡的判決跟裁定不會分,更早前的國賠笑話,你的教育真的比精神勝利法重要得多,真的不能等 此文章於 2016-09-16 12:04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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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2:02 PM
#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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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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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說跳針王之前園區逃生路線圖都不會看所鬧的笑話,更別說剛剛連付和附都分不清楚 真的只有跳針王才能超越跳針王,牠的教育不能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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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2:13 PM
#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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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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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堅持新聞只有自己引的部分才算數,還不拿原始的新聞連結出來的精神勝利法我也沒辦法 就像是你堅持認為逃生時不能穿越大馬路是鬼打牆,但是站到旅館跟刑事警局間的空地上會被車撞,被只有你看得到的圍牆擋住 ;已經在園區東側了逃生時還要往北走穿過一個松菸文創園區比較好一樣 只是從這裡的判決跟裁定不會分,更早前的國賠笑話,還有上面那些連自己找來的圖都不會看的情況來說,你的教育真的比精神勝利法重要得多,真的不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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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2:27 PM
#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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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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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世界都知道犯傻團隊找了三個退休日本人花了400萬公帑研發出其他建築無法適用,碰到牆會彈回園區內,更別說還不讓人過馬路的鬼打牆軟體有多神 然後犯傻團隊憑這個鬼打牆軟體訂出七大假公安基準,因為於法無據,又怕被遠雄告到輸到脫褲,拖拉一年多還是不敢解約 別說犯傻團隊被遠雄說自己贏了還耍賴不算數,連跳針王對抗告的理由都搞不清楚是要怎麼護航?還是先去弄清楚付資料和附資料的差別再來嘴砲 真的,跳針王的教育不能再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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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6, 12:57 PM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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