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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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照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 2 條 六、受外國政府通緝,並經外國政府請求協助。 內政部移民署如果受到外國政府請求是可以直接驅離,直接交給該外國政府 但是西班牙政府受老共壓力,並沒有向我國請求 所以程序上移民署抓到的人必須先由法院判定,移民署才能作後續處理,而不是直接請外交部協調將人送出去 現在程序錯誤相當於警察直接將嫌犯放到司法管轄區外 另外新加坡處理相關案例事先扣下犯罪所得充公前面已經有提,開公司也是常見的洗錢手法,害國家損失大筆可以充公的稅收,也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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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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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6:3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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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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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強制驅逐條件羅列如附圖所示(感謝小肥羊學長提供法條出處):
其中第二條之 第五項就是法院裁判並宣告驅逐出境。這條在移民署抓人遞解出境時並沒有發生。 第六項嫌犯雖受外國政府通緝,但外國政府似乎沒有請求協助,故本條不適用。 我認為本案唯一適用第七項,即嫌犯有危害我國利益之虞者,不需要再經過法院裁判, 即可強制驅逐! 此文章於 2024-10-24 10:59 PM 被 ansibl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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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0:5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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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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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詐騙王國的美名
難怪會被法辦 |
2024-10-24, 11:3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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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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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損害台灣哪個利益? 基本上說不通的 我贊成驅逐這敗類出境 但是麻煩走一下流程 他若在台灣殺人放火 那沒問題 重點是他在台灣沒有犯法被抓啊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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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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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1:3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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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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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的官方說法是說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
第 18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 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 然後依同法第36條第2項第1款規定: 第 36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國,逾限令出國期限仍未出國,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 一、入國後,發現有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禁止入國情形之一。 將該名西班牙籍人士限令出境。 之後該人士先到新加坡,被拒絕入境後,又遣返我國,移民署又依上開法規第36條第4項規定: 第 36 條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並應召開審查會。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在召開審查會後拒絕其入境,並安排其出境。 但問題是在該名西班牙人在被送回我國後,曾向法院提出提審聲請,法院將提審票送交移民署,那麼移民署依法應該將該名西班牙人士送交該管法院。 但是移民署沒有這麼做,反而在收受提審票後,將該西班牙人送出國,因此違反提審法第7條規定,並可能構成提審法第11條第2項之罪。 提審法第7條第1項: 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如在收受提審票前已將該人移送他機關者,應即回復發提審票之法院,並即將該提審票轉送受移送之機關,由該機關於二十四小時內逕行解交;如法院自行迎提者,應立即交出。 提審法第11條第2項: 逮捕、拘禁機關之人員,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文章於 2024-10-25 02:14 AM 被 惡蟲 編輯. |
2024-10-25, 02:07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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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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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 直接 把這西班牙人 殺掉就好了 有沒有種呀 反正要他死的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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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2024-10-25, 03:2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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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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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務上來看,應接近真實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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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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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4:5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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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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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在台窩藏5年算啥
國民黨人通緝犯 躲在漥地窩藏數十年 在台欠債1200億說 怎不見漥人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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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製貼上真好用 什麼叫認知作戰? 就是他們讓你以為只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在爭執 但核心的部分是他們想掩蓋他們的真實社會面 只要吵就會模糊了焦點 ................................ 看看板上有多少五毛 |
2024-10-25, 09:05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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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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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發言缺乏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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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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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1:1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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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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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收集一下老師可以連結國民黨的種類, 從農田到西班牙詐欺犯, 還有啥會遺漏的? 地球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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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7:0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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