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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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美國麥當勞,是台灣仰德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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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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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03:59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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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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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連結已經被刪,仰德集團果然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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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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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04:0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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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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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會有名人跳出奶說從此不去花蓮阿不是
從此不吃麥當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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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07:45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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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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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新聞主播再靠夭麥當勞,還補一句我們有沒有麥當勞廣 告
其實看網上有些人說是員工個人行為,關公司什麼事情 看看麥當勞只用性騷案想搓掉就知道有沒有問題......出這種權勢性侵 真的若有未成年小孩就不要讓他們去這邊打工。垃圾欺負弱勢還搞這些 此文章於 2024-12-25 08:21 AM 被 cys070 編輯. |
2024-12-25, 08:02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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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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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法規,雇主適用的應該是性別平等工作法
這法條最嚴重的就是「認定為性騷擾,且情節重大者」, 性侵算在性騷擾的一部分,沒有更重的分類, 雇主能做的最嚴重懲處也就是解雇,有點無奈。 第 13-1 條 性騷擾被申訴人具權勢地位,且情節重大,於進行調查期間有先行停止或調整職務之必要時,雇主得暫時停止或調整被申訴人之職務;經調查未認定為性騷擾者,停止職務期間之薪資,應予補發。 申訴案件經雇主或地方主管機關調查後,認定為性騷擾,且情節重大者,雇主得於知悉該調查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30014&flno=13-1 此文章於 2024-12-25 10:01 AM 被 rainwens 編輯. |
2024-12-25, 09:59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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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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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排班威脅員工這個就欠幹
看到這個想到學生時代,這家主管就有這尿性,還會凹人上當初不是你應徵時段 上班還會各種刁難工讀生,難怪會缺人力。 還記得辭職時候,在辦公室手舉起來時那主管還以為我要打她,可能以前被人打過 這種職場欺負人文化應該很久 此文章於 2024-12-25 10:08 AM 被 cys070 編輯. |
2024-12-25, 10:0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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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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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就不是這樣啊... 小明是你公司的員工,他性侵工讀生小美... 你身為老闆,也只能把他開除啊....告啥?妨礙商譽? 對嫌犯的相關主管進行嚴厲懲處...如果他已經是店長了,懲處誰? 就算不是...他的主管小明,你要懲處什麼?記過?扣薪? 你最多只能拿掉該部門的工作獎金,不能動正常薪資 想想媽媽嘴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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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1:0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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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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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 188條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 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 期待PCDVD的法律先進提供更多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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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4-12-25 11:14 AM 被 polor 編輯. |
2024-12-25, 11:1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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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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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仰X集團,看這個年紀可能不只是二代,而是三代四代五代了。
是說這種家族二代,也有分核心跟周邊的。 本來想說,店長也不是個多大的官位權力,怎麼會有膽量搞這種事? 我所知道能當店長的,都是競競業業謹慎小心認真負責。 看來是憑藉家族勢力。家族計畫培養二代從「基層」做起。 這個年代的年輕人,打工機會已經不像我們那麼多了。 想想真可怕,女兒有點姿色的,可能連麥當勞打工都未必安全! 麥當勞或該集團如果想要撇清,其實也不難呀!就告該離職主管妨害公司聲譽求償,我們社會大眾看到你有動作,就算這個人真的是你們家族的,戲都做足了。誰會長期關注你們以後有沒有?雷聲大雨點小,突然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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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此文章於 2024-12-25 11:48 AM 被 不當的字眼 編輯. |
2024-12-25, 11:26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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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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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經好幾年沒吃什麼勞的.
發生這種爛事,更會糾平常有在吃的同事,這一陣子都不要吃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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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2:3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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