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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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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法緣人的世界裡沒有"現行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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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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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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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只有死刑才是維持治安的方法,事實上現在全世界許多國家已經廢除死刑,這些國家中大部份治安情況都是在前面的。 反而是死刑執行最多的,治安還遠落在臺灣之後。 哇!這樣還不是故意把廢除死刑與治安良好連結,那什麼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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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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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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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會跟現行犯有關係? 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是現行犯,誤會了什麼? 引用:
明明已經告訴你了,死刑對治安並沒有益處,所以不是死刑執行多或立即執行的國家治安會比較良好。 這樣你也可以去做錯誤解讀??? 你是不是該增進一下你的語文閱議能力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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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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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過就是各種刑罰的其中一項
而刑罰的主要目的、應在於為受害者伸張正義,讓加害者也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用來維持治安的 而因為刑罰對於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嚇阻力、來達到維持治安的目的,這只能算是利用其衍生的附加功效 維持治安靠的還是法律的訂定、還有強力的執行手段 要壓制犯罪行為的囂張、制定的罰則就要有足夠嚇阻力,否則治安變差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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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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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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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師傻了, 凡蒂岡的直屬國民可能破億, 信徒總和可能有地球人口1/3. 幫老師補充小知識: 凡蒂岡的直屬國民未必都住凡蒂岡裡面, 很多都駐外. "傳道~ 佈道~ 福音~" 行政類的我就不知道了. 此文章於 2024-01-12 07:50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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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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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殺人的那個人都說你們拿我無可奈何的表態下, 惡蟲到底是哪裡想不通?
剩下唯一解就是因為死的是別人? 所以法律人的邏輯就是這樣? 事不關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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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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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菁英哥的意思是說,只要行為人說了「你們拿我無可奈何」這樣的話,就要判死刑? 那這樣如果王大明與人吵架,氣憤之下飆罵三字經,對方表示要提告,王大明就撂了句:「你們拿我無可奈何」,所以王大明就該被判死刑??? 你確定要這樣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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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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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似乎搞錯了,法律和正義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況且一千個人有一千種"正義",也不可能修一千種法律分別對待。 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有辦得到的事,也有辦不到的事。 就這件事而言,法律是無能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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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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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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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不是說""連殺人的那個人都說你們拿我無可奈何的表態下, 惡蟲到底是哪裡想不通?"" 你的閱讀能力真的很有問題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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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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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連殺人的那個人」這前提改掉,
才來問別人要這樣主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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